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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购买农资谨防“误导”

发布时间:2017-04-03   浏览次数:1227

春季,农民朋友购买农资(含化肥、种子、农药),往往因一些不良因素而失误。这其中包括:防“游商”、防“低廉”、防“专家”、防“赠奖”、防“名牌”、防“广告”、防“托”等等,以免给一年一季的农业效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到正规的农资店(农业专业合作社、邮政三农服务站及其它专营农资店),并在购买时“三看“(一看是否有正规营业执照,二看经营者素质,三看是否能提供发票凭证),在此基础上科学选购,谨防“误导”。

一防“游商”:一些不法商贩打着“最高科技产品”的旗号,走村窜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出售棉种、玉米种、小麦种、化肥等,并利用农业执法机关上班前(或下班后)的时间,也就是早八点前、中午十二点至下午两点前、晚六点后这三个时间段,三、五个人一伙一车,在自然村“忽悠”一阵,收钱卖货一会,再看势头下降,急忙收拾摊子离开。如此“游商”,其实只要农民朋友细心观察、思考一下。不难看出其中的“猫腻”。也不致于上当受骗。

二防“低廉”:也有一些不法商贩,“挂羊头卖狗肉”,以“低廉”的价格销售同一个品种,其中有肥料、也有种子。其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们销售的农资或许“缺斤少两”,或许“含量不足”,或许“伪劣假冒”。农民朋友购买后,一定会“得不偿失”。因此,在购买时,务必要认真思考一下“为什么”?才能判断是否选购。

三防“专家”:近几年来,在一些人口大村,经常会来一些“专家”讲课,打着“某某农大”、“某某研究所”专家的名义,带着农资(肥料或种子农药)现场推广、销售,与当地村干部或“线人”联合,让这些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以发挥他们的“积极”带头作用。而他们推介的农资产品并不一定能给农民朋友带来好的收益,也有部分“专家”所讲的也只是“一家之言”,也没有权威性。所以,农民朋友在这种场合购买农资,一定不要多购,可先少购试用示范。

四防“赠奖”:有一些地方经销商,把多年积存的“难以被农户认可的”肥料、种子,进行“改头换面”,制成非“本品”产品,利用农民的“贪便利”心理,另外购买一些实用品(如锅、伞、雨披等),采取“以赠奖促销”的办法,其实这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一项手段,为自己的“伪劣假冒”产品“鸣锣开道”。农民朋友购买使用后就知道是“上当”。因此,如果出现这种现场,一定要谨慎。

五防“名牌”:前几年,从中央、省、地市的一些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常常出售评比一些“农资评奖牌”,也有一些“农博会”也开出评奖活动。只要生产厂家交上一定“现金”,即可被评为不同奖项的“名牌”。只是这些“名牌”仅在各厂家的“展室”内,并不是咱农民朋友真正认可的名牌。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农民朋友在购买时一定要认准“名牌”,千万不要被一些经销商“忽悠”了。另外,农肥配方、种子等也有专门的区域和使用条件。

六防“广告”:这里笔者并不是反对广告,因为中央电视台的“农科频道”,山东电视台的“乡村季风”及山东科技服、农业科技报、农业科技报的有关农资广告是得到了广大农资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认可。但是,农肥、农药、种子在合理使用,科学管理方面有很市制 要求。因此,在选购时要看价格,看使用范围、看操作过程。千万不要只认“广告”,不计后果。如有必要可选试验后再推广。

七防“托”:近几年来,也有一些不法分子组团“骗钱”,发挥“托”的作用现身说事,或现场购买。当有一些农民购买农资后,这个团伙随时组织逃走分脏。

自200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各省、地市党委、政府部门连续多年下发文件,规范农资店建设。为农民朋友购买农资提供保障,确保农业(粮、棉、瓜果菜)安全。特别是一些“农家店”、“邮政三农服务站”、“品牌企业专卖店”的建设,大大方便了农民朋友,并且通过培训提高了经营者的经营才能和素质。无论到哪里购买农资,一定要在谨防“误导”的基础上,索要供货发票,咨询使用技术。

( 来源:中国农资导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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